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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我市城区环卫有偿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2017-06-16  点击:[]

长沙市物价局长价房地字[2001]070号

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我市环卫有偿服务收费是1994年长价房地字55号文件制定的标准。近些年来,由于情况有了一些变化,为便于操作和疵范我市城区环卫有偿服务收费行为,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环卫有偿服务范围

市区各类单位(含个体经营户)、居民所产生的生产(营业、)、生活垃圾、粪便及废弃物的清运、、处理和备类场所、公厕的清转保洁等。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有偿服务收费项日:垃圾清运和处理、地面清扫保洁、粪便清运。公厕入厕费等。

(二)收费标准:

1、垃圾处理费:①营业性住宿,按床位每日收费O.03元。②放(录)像厅、茶座、咖啡屋、酒吧、网吧、美容美发、保健按摩等休闲场所每家每月50元,其它娱乐、文体类:按营业面积300m2及以上,每家每月300元;101-300m2,每家每月200元;100m2及以下,每家每月100元;③餐饮业:按营业面积300m2及以上,每家每月200元;101-300m2,每家每月120元;100m2及以下,每家每月60元。④其它:单位按职工(含临时工)人数每人每日收0.02元;在长临时单位(如建筑施工队、办事处等机构)按实际在长人数和时间,每人每日收O.02元。

2、清运费:

①垃圾清运费:将生活垃圾倒入环卫部门管理的公用垃圾站(箱、{桶)的住户:由房屋产权单位或房主按每户每月交纳清矧费2元;单位:全月不足100公斤者,收费10元;对月产100-500公斤者,收费20元;500公斤以上,1吨以内按1吨计算,超过1吨不到2吨,按2吨计算,如此类推,每吨清运费28元;人力装卸的,每吨加收6元,机械装卸的,每吨加收4元。有清运能力的,可自行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场所倾倒,不交纳清运费。

②粪便清运费:汽车抽运粪便每吨收费25元,入力清运粪便,不论远近均按每50公斤收费8元。疏通化粪池塞物、清掏厕所、化粪池池渣,每个化粪池每次收费200元(包括清运池渣、清洗部分留泥井等工作)。

3、地面清扫保洁费:按实际清扫保洁的面积收取。

①车站、码头、各类停车场、专用广场、专用道路,每月每平方米0.80元。

②各类市场、临街门面,每月每平方米1元。

③非经营性单位,每月每平方米0.30元。

4、公厕入厕费:仍执行长价房地字[1996]08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新增收费厕所,经物价、环卫部门验收合格,办理收费许可证后方可收费。

以上凡使用环卫公用设施或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清扫保洁,均按此规范的标准执行。上述收费只能由市、区环卫部门收取,各区街道办事处、爱卫会等部门均不得收取上述费用。

环卫有偿服务收费属服务价格,凡委托环卫单位提供上述各种环卫有偿服务的,本着“谁交费、谁受益、谁服务、谁收费”的原则,由环卫单位收取费用。未提供服务的,不得收费。凡未经批准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予以查处。对已签订合同,环卫部门已提供服务的,服务对象逾期不交费者,增收滞纳金。征收标准:每逾期一日,按应征额加收10%。

三、医院、厂矿、科研、化工等单位产生的含有病原体和各种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物,必须按环保、卫生、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本文是对原环卫收费文件的规范和完善,以前所发文件与本文有不符的,以本文为准。长价房地字[1994]055号、[1997]133号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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