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程序
日期:2017-06-13 00:00:00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243
①携带本人一寸照片两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职工需持《教职工婚育证明》、学生需持《学生证》或《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学院学工处开具的学籍和毕业时间的证明)到学院计生办进行登记盖章。
②持身份证和填好并盖有学院计生专用章的《办证申请表》到岳麓街道计生办办理,办理证件有效期限不超过1年。1年以后不得续办。
地点:麓山南路朝王家湾方向达环线路口,东转100米左边第一个路口,宇庭商务酒店后面,岳麓街道办事处二楼计生办,联系电话:0731- 82579885。
③办好《流动人口婚育证》之后,务必将证件号、有效期等相关信息反馈给学院计生办。
◆温馨提示:毕业超过1年以后不予出具任何相关证明,故毕业生毕业后尽量在1年以内把户口和人事档案转到就业单位、省人才交流中心或就业地的人才中心,否则造成管理移交脱节,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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