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空调使用的有关规定与通知
日期:2017-11-20 00:00:00 作者:余瓛 来源: 浏览量:1341
各部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及学院领导讲话精神,为建设资源节约型校园,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现将空调使用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1.空调开启条件:夏季室内温度超过29度,冬季室内温度低于12度。
2.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度。
3.下班前20分钟应提前关闭空调,使用空调时应关闭门窗,无人情况下不开启空调。
4.使用空调时不能同时使用其它烤火器等。
总务处将联合相关部门不定期对各办公室空调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全院通报。(本内容通知以此为准,不再另发纸质文件)
特此通知!
总务处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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